各二级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布《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现将学校该课题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部门课题相关通知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https://onsgep.moe.edu.cn/post/view/1853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此项目上级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我校要求
1.二级单位审查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以及其他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上报。
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一定年限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2.预申报备案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见附件,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预申报备案阶段的表格无需签字、盖章),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备案,于2026年6月5日(周五)16:00之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3.报送申请材料
由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申请书》(见附件)、《活页》(见附件)、《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确认上报后的备案表,须签字盖章)、《项目承诺书》(见附件)报送科研处。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申请书》:word版,命名格式:二级单位简称-申请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
(2)《活页》:word版,命名格式:二级单位简称-申请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
(3)《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PDF版1份,可编辑excel版1份。命名格式:二级单位简称-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备案表的签字盖章版原件由二级单位留存,以备后续审查。
(4)《项目承诺书》:签字盖章PDF版本。纸质版原件1份。
以上材料,由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9日(周二)16:00,逾期不予受理。
4.限项
原则上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学校择优上报。上报的具体事项和要求另行通知。
5.结题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根据上级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6.特别备注
(1)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艺术学项目),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202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含各专项项目),只能4选1申报,以上项目不能同年度重复申报。另外,本项目的上级申报公告中明确要求: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本专项项目;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
(2)本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项目提供指南(见附件),申报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
(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的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要求提交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重大、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4)科研处前期已组织开展项目预申报工作,参加预申报的老师按照往年版本填报了《申请书》,本次申报请务必使用《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中提供的《申请书》模板进行填报。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婕
联系电话:57134786,18116088230
联系地址:C209b
四、附件
科研处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