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科研机构:
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含校级延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请各二级单位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含校级延期科研项目),名单见附件5。项目负责人完成预期研究成果方可申请结题,结题报告查重高于20%的直接按照违反科研诚信来处理。
二、结题评审
1. 重点项目、专项项目:科研处统一组织开展评审,二级单位对项目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1)材料评审。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通讯评审,并对项目评分,形成结论。材料评审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需现场考核”。
(2)现场考核。组织专家对材料评审结果为“需现场考核”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评审采用PPT答辩形式,专家进行评分,并形成结论。现场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现场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2. 一般项目: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结题评审,评审过程性材料(会议议程、会议记录、签到表、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无须报送科研处,由二级学院留存,以备科研处、审计处审查和项目结题归档;职能部门的一般项目由科研处统一组织开展评审。
注:未按期结题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撤项处理。
三、材料报送
结题材料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1. 电子版材料:结题表、结题报告、自评意见、研究成果、完成情况汇总表、结题评审专家汇总表,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简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文件名称(如:校级科研项目结题表等),最后将项目材料打包,包文件的命名格式为:二级单位(简称)- 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
2. 纸质版材料:结题表、完成情况汇总表、结题评审专家汇总表,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注意:结题表中“专家评审意见页”单独打印一页,其他页双面打印,一式1份,无需装订,用回形针固定。
3. 报送时间:2026年6月1日(周一)前,逾期不予受理。
4. 报送地点:科研处C207A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电话:57134786,邮箱:20070449@stiei.edu.cn。
注意事项: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以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该项目研究期限内所完成。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规定,因主观原因或未提前申请延期而使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申请者,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当年职称不得晋升。
附件:
科研处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