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现将学校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相关网站信息
上级申报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9667.html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2026年度此项目相关网站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我校要求
1.二级单位资格审查。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
2.申报方式。项目申请人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经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申报信息在系统填报。系统提交后科研处逐一审核。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一定年限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无限额申报。请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如审查不当,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对二级单位的项目申报产生影响,后续申报项目将会缩减二级单位申报名额。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至上级主管单位。
4.项目申请人前期成果要求: 申请面上项目者,须已公开发表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SCI论文至少5篇。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者,须已公开发表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SCI论文至少2篇。请二级单位做好把关和审查工作。
5.结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根据上级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6.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1)二级单位审查和评审指导:即日起—2026年3月1日(周日)。申请人凝练申报主题,确定研究团队,准备申报材料,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确保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具体见上级申报通知要求。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基金的老师在基金委系统是有账号的,请用原有账号登录,如还没有账号,请于2026年1月26日(周一)之前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师账号申请信息汇总表》,同时联系学校科研处申请开通账号。申请人通过本人基金委系统账号登录将已准备的申请材料在线填入基金委系统,各二级单位邀请同行专家进行评阅。
(2)报送科研处国自然申请书、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确认上报后的备案表,须签字盖章)、项目承诺书、形式审查表(见附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附件中的文件为2026年度最新版本,使用历年版本,视为无效报送。各申请人根据学院评审意见,认真修改申请书并确定研究团队人员,在线填写并生成临时PDF版本,无需正式提交。报送要求如下:
国自然申请书,PDF版本。命名格式:资助类别-申请代码-二级单位简称-姓名-国自然申请书。
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签字盖章PDF版本以及可编辑电子版本。命名格式:二级单位简称-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备案表签字盖章版原件由二级单位留存,以备后续审查。
项目承诺书,签字盖章PDF版本。纸质版原件1份。
形式审查表,签字盖章PDF版本。纸质版原件1份。
以上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3)科研处审核、专家评审和意见反馈:2026年3月3日(周二)—2026年3月12日(周四):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拟将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修改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须有水印、无需签章,交至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做好形式审查,确保所有类型申请书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并将收齐的申请书于2026年3月12日(周四)前交至科研处。
(4)学校系统审核提交上级申报材料:2026年3月13日(周五)—2026年3月20日16时(周五)。科研处终审全部材料后,完成全校申报审核和提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各申请人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节点进行操作,以免影响全校项目提交进程。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18019117440
联系地址:C207A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可编辑电子版。无须签字盖章,有申报意向的申请人均须上报)(见附件,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师账号申请信息汇总表》(有国自然账号的老师无需报送此表格),于2026年1月26日(周一)之前联系科研秘书备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特别备注: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艺术学项目),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6年全国教育规划项目,202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含各专项项目),只能4选1申报,以上项目不能同年度重复申报。
附件:
科研处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