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李辉发布时间:2025-09-28浏览次数:53

各二级单位、科研机构: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晨光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现将学校2025年度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相关信息

1. 上级申报通知见附件。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度此项目相关网站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我校要求

1.二级单位资格审查。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

2.提交材料。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经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材料命名格式:二级单位简称-申请人姓名-材料名称。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申报书。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要求: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人手写签字。纸质版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限额申报。上级主管单位限报2项。学校本次课题实施无限额申报,经专家遴选后,统一上报2项。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负有审查资格,如审查不当,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对二级单位的项目申报产生影响,会缩减二级单位申报名额。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至上级主管单位。

4.结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根据上级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5.项目申请人须填写《项目承诺书》,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6.学校申报截止日期是2025年10月9日(周四)。逾期不予受理。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18019117440

联系地址:C207A

联系邮箱:20190025@stiei.edu.cn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2025年最新版)》(见附件,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于2025930日(周)之前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备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rar

 

科研处   

20259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