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发布时间:2025-09-10浏览次数:152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22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现就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学校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中符合下列7种情况之一的学生: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5.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7.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专款专用、及时高效的原则。

(二)补贴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要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于91815:00前将毕业生申请材料及本学院申请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材料包括: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要求递交原件一份,低保证明的具体要求见附件3,请仔细阅读,严格按要求提供;特困人员所开具的证明中须写明“该生属特困人员”)。

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要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均可申请)。

4.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清晰、完整的残疾证复印件。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中必须有学生信息,有关键词“家庭贫困”“家有残疾人”(家庭范围、贫困和残疾程度不作规定),证明中须包含“该生属贫困残疾人家庭”字样。

6.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中必须有学生信息,可以是盖章的国家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或手写证明(务必写明“该生属脱贫家庭毕业生”)。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规范粘贴)。

8.个人银行账户(必须提供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开户地必须是上海,并在申请表的“申请人银行卡账户开户行”中填写到具体开户行;银行卡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并规范粘贴)。

(二)审核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上交材料组织审核,对符合发放求职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上级审核。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至奉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奉贤区财政部门。

(四)资金发放。奉贤区财政局对相关材料核定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学生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和措施,使毕业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为毕业生实现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对照要求,做好审核关,督促学生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杜绝任何弄虚作假和徇私行为,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耶尔畔

联系电话:57131725

电子邮箱:20220112@stiei.edu.cn

 

附件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2026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3:求职补贴低保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学生处

2025910


附件1: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求职补贴低保证明材料具体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