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已发布《2025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现将学校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主管部门课题通知
1.2025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https://www.sh-popss.gov.cn/newsInfo.asp?idval=8831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此项目上级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我校要求
1.二级单位资格审查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
2.申请流程
2.1预申报备案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见附件,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备案,于2025年8月7日(周四)16:00之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2 学校审核上报
项目申请人注意申报要求,根据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由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本)(见附件)、《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申请书命名格式:二级单位简称-申请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学校组织项目申请的评审与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上报。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周二)16:00,逾期不予受理。
3.限项。
原则上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学校择优上报。
4.结题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根据上级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5.签署《项目承诺书》
申请人须上报签字盖章版《项目承诺书》(见附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婕
联系电话:57134786,18116088230
联系地址:C209b
四、附件
科研处
2025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