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以下简称《奖励规定》),现启动我校202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包括:
1.科技功臣奖;
2.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
3.自然科学奖;
4.技术发明奖;
5.科技进步奖;
6.科学技术普及奖;
7.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提名项目的基本要求
提名项目(人)必须符合《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选,必须符合本年度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 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23年1月1日之前)。
3.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核心技术必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
4.提名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土木工程类项目的相关工程必须投入使用,且工程验收通过必须2年以上;与该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通过2 年后才可报奖。
5.提名科学技术普及奖的项目,科普作品应当出版且发行2年以上;科普展品应当应用2年以上。
每位完成人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参加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2024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2023、2024 年度连续两年提名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未获奖项目,不可提名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
三、申报流程
1、意向报备: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请仔细阅读通知和附件,向科研处付佳杰老师报备申报意向,便于指导后续申报工作;截止时间:2025年8月10日。
2、校内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奖项申报类别填写【附件2.202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对应提名书,word版发送至下方科研处指定邮箱。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
3、校内初审(遴选)。
4、提名公示。
5、系统填报:根据科研处通知进行系统填报,提名书主件及附件的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提交。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8月4日-9月8日。
6、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
备注:奖励导向、提名资格及要求、提名项目(人)的基本条件、提名流程等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佳杰
联系电话:021-57134786、18297174237
地址:奉贤校区C207b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科研处
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