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当年在籍在校学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选流程及上报材料
(一)评选流程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由辅导员组织,通过班级学生民主、公开评议,确定各班级推荐的学生。
2.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评议与审定,推荐1名学生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并择优报送市级参评。
(二)上报材料
1.《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复印件。
其中“主要事迹”栏采用第三人称叙述,形象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与“评选条件”相契合。
“学院综合评价意见”要写明对推荐学生准确、全面的评价性意见;并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领导签名,
2.附件1(正反面打印,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和佐证材料复印件于6月30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20150036@stiei.edu.cn。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防止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各二级学院要把握好评审及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及相关材料的上报。
联系人:徐清峰
联系方式:18116088123
联系邮箱:20150036@stiei.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