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已发布《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见附件),现将学校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相关网站信息
1.上级申报通知链接
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nfoid=1335254343701173&id=1745321198506190&location=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此项目相关网站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我校要求
1.二级单位资格审查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
2.申请流程
2.1预申报备案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见附件,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备案,于2025年5月6日(周二)16:00之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2 学校审核上报
项目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好《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由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在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和《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投标书命名格式:二级单位简称-申请人姓名-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科研处将组织开展重大招标项目投标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后开展系统填报和审核上报工作。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周四)16:00,逾期不予受理。
3.限项。
原则上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学校择优上报。
4.结题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根据上级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5.签署《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与意识形态承诺书》
如项目获批立项,须上报签字盖章版《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和意识形态承诺书》(见附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婕
联系电话:57134786,18116088230
联系地址:C209b
四、附件
科研处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