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将学校2025年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相关网站信息
1.上级申报通知链接
《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公告》(附件6)
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502/t20250228_958622.html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度该项目相关网站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学校申报要求
1.二级单位资格审查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特别备注: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艺术学项目),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5年全国教育规划项目,202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含各专项项目),只能4选1申报,以上项目不能同年度重复申报。
2.申请流程
2.1预申报备案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附件1,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备案,于2025年3月17日(周一)之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2 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
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经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书》(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上述材料的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3.签署《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与意识形态承诺书》
择优遴选后上报的项目,须上报签字盖章版《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和意识形态承诺书》(见附件3),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根据上级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婕
联系电话:57134786,18116088230
联系地址:C209b
四、附件
科研处
202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