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主管部门课题信息
1.上级申报通知链接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3.html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度此项目相关网站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学校申报要求
1.二级单位资格审查
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项。请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重要说明: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艺术学项目),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5年全国教育规划项目,202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含各专项项目),只能4选1申报,以上项目不能同年度重复申报。
2.申请流程
2.1预申报备案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2024年最新版)》(附件1,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于2025年3月3日(周一)之前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备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2 申报书电子版提交
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经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汇总表》(附件2)、《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
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材料的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统一报送,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签署《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与意识形态承诺书》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与意识形态承诺书》(见附件3),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4.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根据上级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婕
联系电话:18116088230
联系地址:C209b
四、附件
202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附件.rar
科研处
2025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