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辉发布时间:2025-02-22浏览次数:117

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主管部门课题信息

1.上级申报通知链接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2.html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度此项目相关网站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学校申报要求

1.二级单位资格审查

原则上每个二级单位限报1项。请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重要说明: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艺术学项目),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5年全国教育规划项目,202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含各专项项目),只能4选1申报,以上项目不能同年度重复申报。

2.申请流程

2.1预申报备案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2024年最新版)》(附件1,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于202533日(周)之前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备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2 申报书电子版提交

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经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汇总表》(附件2)、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

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材料的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314(周),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统一报送,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签署《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与意识形态承诺书》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与意识形态承诺书》(见附件3),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4.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根据上级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婕

联系电话:18116088230

联系地址:C209b

联系邮箱:20110007@stiei.edu.cn

四、附件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附件.rar

 

 

 

 

科研处

202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