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2025年度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项课题申报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25年度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项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主管部门课题信息
1.上级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链接
《2025年度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https://www.fzzx.sh.gov.cn/zxxxgk/20250126/fe9c80f11b294705a0ea7f70ab943dd1.html
2.上级申报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1)申报人要求
根据上级通知,2025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3)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熟悉决策咨询研究工作,并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基础。4)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人员,不得申请。5)不得以本人或课题组已获得过资助的课题,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教育政策专项课题。6)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项目成果要求
根据上级通知,提交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含摘要)、专报,由受理单位组织专家开展结项评审验收。
(3)时间要求
研究期限为2025年5月至12月。
(4)项目经费
资助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承担,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8万元。
(5)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fzzx.sh.gov.cn)——“课题申报”栏目——“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受理日期:2025年1月27日至2月17日(星期一) (截止于当天17时,含申请人所在单位完成网上审核)。
申请人需在网站上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请申报人至少于2025年2月6日(周四)之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免耽误后续课题申报。注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此项目上级主管部门课题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学校申报要求
1.二级单位资格审查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限额情况要求
无限额申报,项目申报数量与二级单位考核省部级立项率直接挂钩。请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如审查不当,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对二级单位的项目申报产生影响,后续申报项目将会缩减二级单位申报名额。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至上级主管单位。
3.申请流程
3.1预申报备案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2024年最新版)》(附件1,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于2025年2月1日(周六)之前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备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3.2 申报书电子版提交
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经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2025年度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2025年度决策咨询研究教育政策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
申请书电子版材料的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6日(周四),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统一报送,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3 系统填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本课题采用系统填报方式开展。项目申请具体内容以系统为准。系统填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签署《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与意识形态承诺书》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与意识形态承诺书》,(见附件4),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5.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根据上级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婕
联系电话:18116088230
联系地址:C209b
四、附件
科研处
2025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