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发布者:李辉发布时间:2025-01-16浏览次数:373

各二级单位、科研机构: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现将学校2025年度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相关网站信息

1. 上级申报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4273.htm

2. 上级相关项目指南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度此项目相关网站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我校要求

1.二级单位资格审查。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

2.申报方式。项目申请人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经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申报信息在系统填报。系统提交后科研处逐一审核。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无限额申报,项目申报数量与二级单位考核省部级立项率直接挂钩。请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如审查不当,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对二级单位的项目申报产生影响,后续申报项目将会缩减二级单位申报名额。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至上级主管单位。

4.项目申请人前期成果要求:5年(2020年及以后)以第一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同一领域SCI论文,面上项目至少3篇,其他项目至少2篇。请二级单位做好把关和审查工作。

5.结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根据上级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6.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1)二级单位审查和评审指导:即日起—2025年2月26日(周三)。申请人凝练申报主题,确定研究团队,准备申报材料,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确保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具体见上级申报通知要求。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基金的老师在基金委系统是有账号的,请用原有账号登录,如还没有账号,请于2025年1月22日(周三)之前填写《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师账号申请信息汇总表》,同时联系学校科研处申请开通账号。申请人通过本人基金委系统账号登录将已准备的申请材料在线填入基金委系统,各二级单位邀请同行专家进行评阅。

2)报送科研处申请书、汇总表、科研诚信和意识形态承诺书、形式审查表(见附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周四),逾期不予受理!各申请人根据学院评审意见,认真修改申请书并确定研究团队人员,在线填写并生成临时PDF版本,无需正式提交,并将电子版(PDF版本)申请书和《国自然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科研处王媛媛邮箱(申请书文件名统一为:资助类别-申请代码-二级单位简称-姓名-国自然申请书。汇总表命名为:二级单位简称-国自然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同时报送1份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科研诚信和意识形态承诺书》和《形式审查表》。

3)科研处审核、专家评审和意见反馈:2025年2月28日(周五)—2025年3月13日(周四):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将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修改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份双面打印、左侧双钉、须有水印、无需签章),交至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做好形式审查,确保所有类型申请书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并将收齐的申请书于2025年3月13日14:00(周四)前交至科研处

4)学校系统审核提交上级申报材料:2025年3月14日(周五)—2025年3月20日16时(周四)。科技处终审全部材料后,完成全校申报审核和提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各申请人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节点进行操作,以免影响全校项目提交进程。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18019117440

联系地址:C207A

联系邮箱:20190025@stiei.edu.cn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见附件,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师账号申请信息汇总表》有国自然账号的老师无需报送此表格),2025122日(周)之前联系科研秘书备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特别备注: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艺术学项目),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5年全国教育规划项目,202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含各专项项目),只能4选1申报,以上项目不能同年度重复申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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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5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