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汤琦发布时间:2024-12-21浏览次数:320

各二级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主管部门课题信息

1.上级申报通知链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412/t20241210_956795.html

2.上级申报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1)申报人要求

根据上级通知,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2)项目成果要求

根据上级通知,项目成果要求如下:

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

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4)项目经费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此项目上级主管部门课题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学校申报要求

1.二级单位资格审查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负有审查资格,如审查不当,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对二级单位的项目申报产生影响。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申请流程

2.1预申报备案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2024年最新版)》(附件1,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于20241225日(周)之前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备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2 申报书电子版提交

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经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

申请书电子版材料的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11(周),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统一报送,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限额申报

上级主管单位限报3项。学校本次课题实施无限额申报,经专家遴选后,统一上报3项。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负有审查资格,如审查不当,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对二级单位的项目申报产生影响,会缩减二级单位申报名额。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至上级主管单位。

4.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须与上级通知要求一致、并与预期成果一致,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5.签署《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与意识形态承诺书》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与意识形态承诺书》,(见附件5),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婕

联系电话:18116088230

联系地址:C209b

联系邮箱:20110007@stiei.edu.cn

四、附件

1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附件.rar

 

 

 

科研处

2024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