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6号)等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及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王佳颖等11名同学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韦征等6名同学获得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拟通过张国伟等314名同学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10月14日至10月18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处反映。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地址:学生处302
联系方式:021-57131725(直线)、021-57131333*16707(内线)
学生处
2024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