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申请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对象为上海市高校在编和合同制的教职工。
申请流程:
第一步:通过专业课考试
申请教师资格证需参加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程考试(笔试),考试报名工作由申请人自行完成。
①学历: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②申请人需参加上海市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
报名时间:一年2次,通常为上半年3月,下半年5月。
报名网址:上海教育人才网https://shehr.shec.edu.cn/
③申请人需参加全国普通话测试机构组织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申请人应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一般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i.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ii.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由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负责。
地址:延安西路900号一楼
咨询电话:62558388
第二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每年6月中下旬启动,12月底完成。
①申请认定的报名初审工作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初审工作由各高校统一组织完成。届时,学校人事处将统一发布通知。
②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每年9月初,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完成网上报名及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
③现场递交纸质材料审核
每年9月中旬,由学校人事处按要求收齐材料后,统一递交。
④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面试)
申请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市级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
⑤体检
凡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的申请人,去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