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发布时间:2024-07-14浏览次数:298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推进精准资助工作,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精准有效资助,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7号)以及《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在全校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认定范围原则、认定程序和标准等内容,按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2024年)》(附件1)执行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92712:00前提交三个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具体包括:纸质申请表附件2)、纸质测评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二级学院工作报告、纸质和电子版信息汇总表(附件5)、纸质民主评议表(附件4)以纸质可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困难认定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密切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访谈工作并于125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访谈表附件6)

、二级学院具体提交的材料

1.二级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4版,请正反面打印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表涂改无效

2.经二级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测评表》(附件3

3.经二级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表》(附件4)

4. 2024-2025学年______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需二级学院盖章和领导签字);

5.二级学院工作报告,反映组织保障、认定程序、认定方法、公示方式(一律进行网上公示,附链接地址、公示截图)和认定结果,以及特别需要说明的基本情况(落款日期应是公示完成后的日期),并后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公示截图纸质材料需二级学院盖章和领导签字);

6.所有经过二级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访谈表》(附件6)

7.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库,实现“一生”,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附件7),12月30日前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后,如学生因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或因突发事件(如家庭变故、天灾人祸等)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纳入信息库的,要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注意事项

1.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的前提,认定结果作为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依据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申请人书面承诺。学生应本着诚信、负责的态度,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认真部署,切实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3.各二级学院要在确保学生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前提下,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和资助情况实施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学生困难程度不同研究制定个性化资助办法和机制实现精准、精细资助。同时,建立完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监督反馈机制,加强专项督查,考核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确保信息档案工作的精准性和完善性。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24年)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测评表(2024年)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表(2024年)

5.2024-2025学年______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访谈表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2024年)


联系人:梁霄         联系电话:18817565150

电子邮箱:20210038@stiei.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714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24年).zip

附件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测评表(2024年).doc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表(2024年).docx

附件5:2024-2025学年___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访谈表.docx

附件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表(2024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