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奖励对象及标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学校三奖名额预分配如下表。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均由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自行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推荐学生,汇总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候选学生通过学校组织评审后择优选拔;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二级学院上一学年困难学生数按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序号 | 二级学院 | 国家奖学金 | 上海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 | 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 | 2 | 1 | 39 |
2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3 | 2 | 104 |
3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 2 | 1 | 39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1 | 51 |
5 | 中德工程学院 | 1 | 1 | 27 |
6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1 | 1 | 20 |
7 | 外语学院 | 1 | 1 | 11 |
8 | 申安网络安全产业学院 | 1 | 1 | 23 |
9 | 总计 | 13 | 9 | 314 |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佐证材料(包含当学年获奖情况和成绩情况)。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2.二级学院审核。基于申请学生的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等,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推荐。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推荐候选学生进行审核。审核确定推荐候选学生后,二级学院对拟推荐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将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候选学生《(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报信息表》(附件4)及学生佐证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电子版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5)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初审。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推荐材料复核后,组织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确定拟推荐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将拟获奖学生申报信息批量导入系统。
4.正表打印。经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并得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后,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线打印《(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由相关人员进行手写签名(统一用黑色水笔,签名要清晰可辨认),不能盖签字章。
5.学校评审。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预审通过后,二级学院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正表等相关材料。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材料复核后,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结果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上海市教委审定。
(二)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需报送材料包括: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1份(纸质版,初审需提交);
(2)申请学生2023-2024学年成绩单1份(纸质版,初审需提交);
(3)申请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1份(纸质版,初审需提交);
(4)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正表,纸质稿一式三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报送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电子版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5,初审需提交)。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表,纸质稿一式三份。
3.各二级学院评审工作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要求反映评审依据、组织保障、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公示方式(一律进行网上公示,附链接地址、公示截图)和评审结果,以及特别需要说明的基本情况(落款日期应是公示完成后的日期),并后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公示截图。
(三)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材料:2024年9月20日前提交初审纸质材料和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报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
2.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采用线下申请后信息导入的方式进行:2024年9月23日各二级学院将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上传模板表(附件6-8)电子版提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线上信息导入工作。
3.所有奖项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2024年10月15日将所有纸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302),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0210038@stiei.edu.cn。
四、评审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各二级学院须在本学院名额额度内评选候选人,并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审要求,认真阅读填报材料要求,做到上报材料规范、完备、真实,务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三)各二级学院须把握好奖学金评审及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和学院评审,严格按照评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及相关材料的上报,逾期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各二级学院在奖学金材料的评审过程中,需注意用词准确、规范,没有错别字,符合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
联系人:徐清峰、梁霄 联系电话:内线16702/16707
附件: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报信息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电子版推荐学生汇总表
6.国家奖学金系统上传模板表
7.上海市奖学金系统上传模板表
8.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上传模板表
9.各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9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