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发布时间:2024-06-21浏览次数:244

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当年在籍在校学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评选流程及上报材料

一)评选流程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由辅导员组织,通过班级学生民主、公开评议,确定各班级推荐的学生。

2.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评议与审定,各二级学院推荐1名学生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经学校择优选拔上报上海市教委会,参与全市评选。

(二)材料提交

7月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20150036@stiei.edu.cn;同时,将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评审表纸质稿、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办公楼302)。

、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防止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各二级学院要把握好评审及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及相关材料的上报

 

联系人:徐清峰

联系方式:18116088123

联系邮箱:20150036@stiei.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0日

附件: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