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展现学校人才培养成果,进一步发挥毕业生就业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推动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2024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6月12日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已落实就业单位(包括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自主创业、应征入伍等);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在就业过程中充分展现我校毕业生风貌,获得就业单位充分肯定;
3.有清晰的生涯规划和明确的求职目标,积极参与各类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或职业素质,获得高质量就业岗位;
4.求职经验具有借鉴性,乐于分享求职过程中的收获和体会。
(二)推荐类型
1.自强励志类
(1)就业过程中虽有一定的困难(如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但通过努力克服困难成功就业、创业者,其就业、创业经验具有借鉴和榜样引领作用;
(2)就业态度积极,求职准备充分,在自己成功就业的同时积极帮助他人,带领、协助他人顺利实现就业,成绩突出者;
(3)实习实践经历丰富,灵活运用新媒体,如网络招聘、视频求职等方式成功就业的毕业生;
(4)学院认为在就业工作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的其他优秀毕业生。
2.典型就业类
(1)具有明确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对就业和职业发展有清晰认识,就业岗位符合自己生涯发展目标;
(2)进入国家“十四五”重点行业、先导产业、头部企业工作,或在临港新片区、奉贤新城等区域就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毕业生。
3.服务奉献类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国防事业、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以及其他积极参与基层政策性岗位的毕业生。
四、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各二级学院可按照不超过2024届毕业生人数的1%择优推荐。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5月15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之星”推荐表》(附件1)。
2.学院推荐。5月25日前,由各学院根据申请情况,综合考虑学生代表性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情况,结合评选条件和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推荐名额,择优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学校评审。
3.学校评审。学校对各学院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就业之星”人选,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宣传表彰。公示无异议后,对最终获奖者予以1000元/人的奖励。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就业之星”故事,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
六、材料报送
1.提交《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之星”推荐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主要事迹使用第三人称表述,不少于500字,要求真实客观、生动鲜活,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提交个人生活照、工作照各1—2张,用于事迹材料宣传(要求照片主题突出,清晰度高,保持原尺寸,仅交电子版);
3.5月25日15:00前,各学院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李凤麟,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fenglin@stiei.edu.cn。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就业之星”推荐评选活动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择优推荐,确保推荐人选具有典型示范性。
2.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好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动员学生广泛参与。要注重发现典型、培塑典型,积极深入挖掘毕业生就业的先进事迹,通过树立典型,激发学生就业信心和激情。
附件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之星”推荐表》
附件2:《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之星”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5月9日
附件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之星”推荐表.docx
附件2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之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