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云霞发布时间:2024-02-23浏览次数:368

各二级单位、科研机构: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以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主管部门通知

1.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见附件9

http://www.nopss.gov.cn/n1/2024/0220/c431033-40180198.html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0

http://www.sh-popss.gov.cn/newsInfo.asp?idval=8375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上述2个申报通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我校要求

(一)二级单位资格审查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二)申请要求

请申请人务必详细阅读上级申报通知,尤其是有关申报条件的内容,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成果形式应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附件1)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等相应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三)申请流程

1. 预申报备案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2023年最新版)》(附件6,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于2024329日(周五)之前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备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 电子材料提交

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经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申请书》(附件2)、《成果概要活页》(附件3)以及《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对申报材料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再通知项目申请人系统上填报。

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412日(周),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统一报送,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 系统填报

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线申报,并上传《成果概要活页》、成果书稿及相关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1日至4月20日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申请人系统提交后,电话联系科研处审核。

4. 纸质材料递交

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前21家出版社)推荐的申报项目,申请人须于418日(周《申请书》一式3份递交至科研处,科研处签字盖章后,连同《成果概要活页》一式6份、成果书稿一式6份递交至出版机构,由出版机构在《申请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后,于4月30日(周二)前报送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由指定推荐出版机构(后6家增补出版社)推荐的申报材料,申请人须先请出版机构在《申请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并418日(周《申请书》一式3份、《成果概要活页》一式6份、成果书稿一式6份递交至科研处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等各类项目未入选成果为基础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一式1份)。以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一式1份),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情况等关键信息。

《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及合著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及相关背景,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全部申报材料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康宁

联系电话:13710788849

联系邮箱:20220165@stiei.edu.cn

 

附件: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通知附件.zip

 

科研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