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公开招标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现将学校2024年度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相关网站信息
1.《关于2024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链接:
http://www.fzzx.sh.gov.cn/zdkt_zbtz/20240205/68791841dc4d45e3b9200bc97f8fd81d.html
2.2024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重大课题指南链接:
http://www.fzzx.sh.gov.cn/zdkt_zbtz/20240205/d53d7a8e29064585bcdc605f7c60543d.html
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度此项目相关网站通知要求。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二、我校要求
1. 二级单位资格审查。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务必进行形式审查,严禁重复申报、一题多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材料不得上报。
2. 申报方式。项目申请人在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经二级单位审核、评审通过后的申报信息在系统填报。系统提交后电话联系科研处审核,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 限额申报。为保证研究质量,避免一题多报,重复申报,学校本次课题申报实施限额,每个二级单位限报1项。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负有审查资格,如审查不当,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对二级单位的项目申报产生影响,会进一步缩减二级单位申报名额。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
4.结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根据上级申报要求,完成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课题,方可申请结题。没有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同时不认定学校科研考核。
5.学校申报截止日期是2024年3月1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6.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康宁
联系电话:13710788849
联系地址:C107b
为了便于开展后续申报工作,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填写《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2023年最新版)》(见附件,此表格中的信息需要完整、准确),于2024年2月26日(周一)之前联系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备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校内邮箱。科研处不接受个人预申报备案。没有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申请人预申报课题科研处备案表(2023年最新版).xlsx
科研处
2024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