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 - 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行政处分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五)经济困难,所能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六)学习认真、品德优良;
(七)已接受学校有关信用教育,并承诺向贷款人提供毕业以后的工作岗位、经济收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变动情况,以及担保变化情况;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八)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申请
(一)根据学校校园贷款合作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的工作要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在线办理,并在线提交下列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入学通知书(新生)、学生证(老生);
4.中国银行借记卡;
5.申请学生如未成年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贷款的声明。
(二)申请流程
1.申请2023-2024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2023年11月24日前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搜索框内输入“国家助学贷款”,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
2.点击“申请”,发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3.依次输入“入学前户籍”“就读高校地区”“就读高校名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机构”与“就读高校名称”保持一致。
4.填写“入学信息”(就读学历、学制、入学年份、就读高校、学院等)、“贷款信息”(贷款金额、收款/还款账户等),每学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5.学生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信息。
6.上传影像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户口本(本人页、首页、信息变更页)及其他影像资料,提交贷款申请。
7.贷款申请提交后,待学校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结束后,认定通过的学生将收到8位入学验证码,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输入入学验证码并签署贷款合同。
8.学生签署合同后,将入学验证码提供给辅导员老师,经二级学院汇总后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确认审核,审核通过后银行将自动放款,学费、住宿费将直接发放至学校收款账户,生活费将发放至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借记卡账户。
9.贷款发放后,学生可通过手机银行线上进行还款。
三、贷款发放与使用
(一)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发放的方式,学生如需续贷需在第二学年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发起续贷申请。
(二)学生的助学贷款用于支付本人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学生应严格按贷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将被终止贷款。
四、贷款额度、利息与本息偿还
(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二)贷款最长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后进入还款期的,可享受最长5年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三)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
(四)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自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五)贷款学生毕业后,要认真履行还款协议,按照约定的方式还本付息。
(六)贷款学生如果想要一次或分次提前还清贷款,可通过手机银行APP或前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其入伍获得的补偿金应优先用于偿还在校期间的贷款本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切勿重复申请。
联系人:邬晓斌 联系电话:021-5713172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