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更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教育引导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2024学年文明寝室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11月
二、申报对象
各校区住宿学生
三、评选标准
1.寝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墙面无脚印、球印等污点,卫生间无异味,马桶通畅、无黄渍,淋浴间无水渍,洗漱用品摆放整洁,寝室门口不随意堆放垃圾。
2.不在寝室内吸烟酗酒、打牌赌博、不留外室人员住宿、不违章使用电器、无打架偷窃等违纪现象,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3.保持寝室周边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认真做好楼层内公共场所(包括寝室窗外、走廊、楼梯等)文明修身值日工作。
4.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待人接物礼貌得体。
5.室内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助互让,与周围宿舍和睦相处。
6.积极参加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楼管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创建文明宿舍楼出力尽职。
7.尊重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8.积极主动开展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讲学习、树正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9.节约用电用水。
10.爱护公共设施,做到公共设施无毁坏。
11.具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四、评选办法
1.申报和培育
文明寝室创建的申报率为100%。宿管员、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组织所有申报宿舍,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创建和指导。
2.考核和验收
生活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由园区办老师、宿管员、学生干部等组成考核组,依据《文明寝室考核评分表》(附件一),对申报寝室进行考核。
3.审核和公示
生活园区管理办公室根据排名进行审核,结合申报寝室平时检查表现,按照综合评分结果确定最终入选的寝室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文明寝室”称号。
4.交流和学习
在生活园区开展创建成果展示与交流学习活动,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各楼栋宿管员组织学生参观本楼栋文明寝室,鼓励其他学生学习先进、争创先进。
五、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做好此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生活园区中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2.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深入生活园区,深入学生宿舍,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创建指导工作。
3.各楼栋宿管员要认真组织,在各楼栋范围内开展宣传、创建、培育工作,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
4.申报寝室在本学年内若有违纪通报记录,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一:文明寝室考核评分表
学生处生活园区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