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发布时间:2023-10-17浏览次数:149

二级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流程

(一)用工岗位申请

各用工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因需设岗、合理使用、规范管理、培养锻炼学生能力、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的原则,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

(二)岗位发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鹭洲学畔”发布勤工助学招聘通知。

(三)学生申请

有意愿参与的学生,按照用工部门时间要求按时提交个人简历。

(四)组织面试

各用工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公开组织面试,面试坚持双向选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五)录取及签订协议

1.录取名单:各用工部门请于20231023日之前将录取学生名单电子版(附件1)发至20220112@stiei.edu.cn。

2.签订协议:双方签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附件5)。

未经申报而产生的勤工助学费用,一律不予以受理和发放,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各用工部门承担。(注意: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都需重新申报和审核,每年申请一次)。

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申请需要提前3天申请,填写《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4),经审批通过后,由用工部门自行招募学生。

、工时规定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影响正常学业,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人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报酬结算

学生按要求完成工作后,按相关规定给予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勤工助学报酬采取月结的方式,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交财务处,财务处将学生勤工助学费用统一打入学生银行卡需保证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卡。用工部门须在每月5日前将上一自然月《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汇总表》(详见附件2《学生勤工助学工时记录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20220112@stiei.edu.cn,并将《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学生勤工助学工时记录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于每月5日前提交至学生勤工助学实践中心J106;每日14:00-16:00,以确保勤工助学补助的按时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用工部门按照“一人一岗”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聘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优先录用

(二)各用工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岗前指导和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工作考核,如实上报考核结果。

(三)应聘学生应严格遵守聘用办法,一经发现“一人多岗”,即取消本次勤工助学资格。

(四)应聘学生应服从用工部门的统一管理与安排,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安全。在勤工助学期间,如因特殊原因离岗的,须向用工部门负责老师报备。

联系人:耶尔畔    电话:16705(内线)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录用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2: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汇总表

附件3:学生勤工助学工时记录表

附件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附件5: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录用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2:学生勤工助学补助汇总表.xlsx

附件3:学生勤工助学工时记录表.doc

附件4: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

x附件5: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