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承担高层级科研项目,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同时确保合理合规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办法》(沪电信职院[2022]103号)、《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实施细则》(沪电信职院[2020]167号)和《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沪电信职院[2021]9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开展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申请配套经费,并做好科研项目规划设计,合理编制预算,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高效。申请需如实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1)、三级预算明细表(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
2.为做好科研经费资源统筹,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可根据实际项目需要,进行联合申报,申报金额不超过联合申报的项目合同总到账金额。
3.为提高财政经费使用效率,科研项目配套经费采取整体编制,分年拨付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需按照3年执行计划合理编制预算,经费下拨额度按照2:4:4执行,当年度未执行的部分上缴财政,不结转使用。
4.配套经费的当年使用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拨付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当年资金执行率低于95%的,原则上下一年度不再安排预算。
5.配套经费预算编制科目:劳务费、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购置、其它商品与服务支出(图书购置费、调研差旅、科研业务费等)。项目负责人需按预算编制要求填报明确的三级预算内容和细化测算依据。
6.高层次人才激励任务内的项目不参与配套经费申请。
申报人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配套经费申请资格;已获准立项的将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023年01月13日前,申报材料(4个附件)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20160010@stiei.edu.cn。纸质稿送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021-57134786 (分机)1668/15000099354
科研处
2022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