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239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不超过学校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人数5%,根据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二级学院

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1

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

32

2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66

3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31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28

5

中德工程学院

19

6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

7

外语学院

6

8

申安网络安全产业学院

10

总计

212

三、评选流程及上报材料

(一)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与班级评议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由辅导员组织,通过班级学生民主、公开评议,确定各班级推荐的学生。

2.二级学院审批及公示

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评议与审定。在本学院名额额度内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复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定入选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名单公布

公示无异议,确定并公布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颁发荣誉证书。

(二)上报材料

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纸质稿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2023年度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1)。

3.学生所获奖学金、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成绩单、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工作或学习场景照片一张,JPG格式,要求像素较高,主题突出;申报学生本人突出事迹小故事一则(或在校成长的体会),要求第一人称,主题鲜明,事迹详实(见附件2《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照片和推荐表均以学生姓名命名,以文件夹形式发送。

除上述材料外,各二级学院需提交2023年度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报告。评审工作报告内容应涵盖:评审小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构成、评审工作依据、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公示方式(一律进行网上公示,报告中附链接地址和公示名单)、评审结果、特色做法、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2-3篇)等。所有纸质稿正反面打印(案例不打印),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于32412:00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稿发送至20170021@stiei.edu.cn

四、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违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能如期毕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三学年学业成绩均居所在专业前30%(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学业成绩),三学年全部课程合格(无补考)。获得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计算机、英语等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三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均为优秀

4.在校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含)以上奖学金或荣誉。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评审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审要求,认真阅读填报材料要求,做到上报材料规范、完备。

3.各二级学院要把握好评审及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及相关材料的上报。

4.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受通报批评或处分,或未能正常取得毕业证书,学校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

 

 

联系人:邬晓斌

联系电话:57131725(直线),57131333-16708(分机)        

邮箱:20170021@stiei.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227

附件1:2023年度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x

附件2: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附件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