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沪教卫党〔2020〕183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激励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开展活动,校团委决定开展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明星社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骨干及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集 体:明星社团、优秀社团
2.教师个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3.学生个人:优秀社团骨干、社团工作积极分子
二、评选范围
1.集 体:明星社团、优秀社团作为集体奖项,表彰对象为目前学校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且通过年度审查注册的学生社团。
2.教师个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作为教师个人奖项。
(1)所带社团须获得“明星社团”或“优秀社团”;
(2)须指导该社团一年以上(含一年);
3.学生个人:优秀社团骨干、社团工作积极分子作为学生个人奖项。
社团优秀骨干:
(1) 所在社团须获得“明星社团”或“优秀社团”;
(2) 须是学生社团副社长以上(含副社长)。
社团工作积极分子:
(1)参与考评并考核合格的社团可推荐社团工作积极分子。
三、评选名额和条件
1.明星社团:根据《学生社团年度评价考核办法》结合本年度社团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评选出得分为社团总数的前10%(四舍五入)的学生社团为“明星社团”。
2.优秀社团:根据《学生社团年度评价考核办法》结合本年度社团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评选出得分为社团总数的前10%-30%(四舍五入)的学生社团为“优秀社团”。
3.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按照社团总数的30%比例自行推荐“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候选人1名。并将《优秀社团指导教师推荐表》上交社团管理部;团委对“优秀社团指导教师推荐表”进行审核,推荐出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4.优秀社团骨干:按照明星社团和优秀社团每个社团自行推荐“优秀社团骨干”候选人1名,并将《优秀社团骨干推荐表》上交社团管理部;团委对“优秀社团骨干推荐表”进行审核,推荐出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5.社团工作积极分子: 按照明星社团和优秀社团每个社团2名、其它社团每个社团自行推荐“社团工作积极分子”候选人1名,并将《社团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上交社团管理部;团委对“社团工作积极分子”进行审核,推荐出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评选要求
1.社团评价考核的时间一般定为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具体时间和进程以团委社团管理部公布为准。
2.各学生社团应充分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把握申报条件和时间进度,业务指导单位要做好社团评选的指导工作。
3.在评选过程中,希望各社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弄虚作假,真正体现“严格、公正、求是”的精神。各业务指导应完成好监督、检查任务,行使好监察权利。
五、材料报送:
1.评选的个人和集体需填写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2、3、4)。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本次荣誉评选资格。
2.电子稿材料于2022年5月2日前报送至校团委工作邮箱dzxxtuanwei@163.com,纸质稿待复工后上交校团委。
3.该评选通知由校团委社团管理部负责解释。
六、评选工作联系人:
滕崧、吕振(学生)
联系方式:18116088199、18516725721
附件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评价申请表.docx
附件2.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社团骨干申请表.docx
附件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申请表.docx
共青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