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校相关奖项评审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及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郭海银等11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王雪等6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上海市奖学金,拟通过陈子龙等513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10月10日至10月14日)。现公示结束,将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布.xls.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