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本市追加部分)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6号)等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及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推荐郭海银等11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王雪等6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上海市奖学金,拟通过陈子龙等513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10月10日至10月14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处反映。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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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0日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