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2021〕310号)、《上海市教委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五)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优秀”;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全部课程合格(无补考);
(七)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八)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九)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三、名额分配
我校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13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二级学院上一学年困难学生数按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二级学院 | 国励名额 |
1 | 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 | 65 |
2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2 |
3 |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 77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80 |
5 | 中德工程学院 | 25 |
6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40 |
7 | 外语学院 | 13 |
8 | 申安网络安全产业学院 | 11 |
总计 | 513 |
四、工作安排
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先线下申请,后信息导入的方式进行,请二级学院先组织学生申请填报《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由二级学院填写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信息表》(附件2)。在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信息导入后,再根据通知进行信息平台的打印和签字盖章。
(一)申报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提交佐证材料。
2.二级学院审核。基于申请学生的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等,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推荐。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推荐候选学生进行综合审核。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信息表》,并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打印正表。经审核通过并得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后,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打印《(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表(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手写签名(统一用黑色水笔,签名要清晰可辨认),不能盖签字章。
4.学校评审及公示。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推荐材料复核后,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研究通过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名单在校园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结果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审定。
(二)材料要求
1.2022年9月27日16:00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信息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0210038@stiei.edu.cn;
2.2022年10月12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德C楼202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上述邮箱,报送材料如下:
(1)《(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网上打印的正表)一式3份 ;
(2)《2021-202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网上打印)1份;
(3)申请学生2020-2021学年成绩单1份(盖章版);
(4)申请学生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附件4);
(5)《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上一学年);
(6)所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电子版照片,具体要求为:像素,宽*高=300*400,大小20K以下,文件命名为身份号.jpg (格式必须一致,含有X的用大写,请务必保证准确),每个学院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国励人数)。
3.各二级学院评审工作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要求反映评审依据、组织保障、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公示方式(一律进行网上公示,附链接地址、公示截图)和评审结果,以及特别需要说明的基本情况(落款日期应是公示完成后的日期),并后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公示截图。
五、奖学金评审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在评审过程中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去年的困难认定结果和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审核和推荐,对认定为不困难的学生或没有经过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各二级学院须在本学院名额额度内评选,并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要求,认真阅读填报材料要求,做到上报材料规范、完备、真实,务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三)各二级学院须把握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及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和学院评审,严格按照评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及相关材料的上报,逾期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各二级学院在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的评审过程中,需注意用词准确、规范,没有错别字,符合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
联系人:徐清峰、梁霄 联系电话:内线16702/16707
附件: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信息表
3.学生申请奖学金先进事迹材料模板
4.各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