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学生管王羽等4位学生的处分决定

发布者:古丽巴哈尔·买买提发布时间:2022-09-05浏览次数:251


管王羽,男,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应用电子技术(贯通)专业18应电(贯通)4 班,学2018120101120。20221月5日,管王羽同学在宿舍内手持杀虫喷雾喷射室友脸部,并挥拳击打前来劝阻的同学。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管王羽记过处分(10个月),处分自20221月11日起执行。

陈子瑶,女,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20会计2班,学号20201104030132022年1月6日,陈子瑶同学在财务管理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陈子瑶记过处分(10个月),处分自2022年3月3日起执行。

崔颖,女,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20会计2班,学号2020110403016。2022年1月6日,崔颖同学在财务管理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崔颖记过处分(10个月),处分自2022年3月3日起执行。

陈鹏,男,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20会计2班,学号20201104030102022年1月6日,陈鹏同学在财务管理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学生陈鹏警告处分(6个月),处分自2022年3月3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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