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受赠仪器设备和软件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6-22浏览次数:0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文

 

 

沪电信职院〔2016〕27号   

                                                                                                                                                                                         

关于印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受赠仪器设备和软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现将《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赠仪器设备和软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执行。

 

附件: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赠仪器设备和软件

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9日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赠仪器设备和软件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我院受赠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仪器设备和软件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19号主席令)、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3)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管理范围:凡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向我院所属单位捐助、赠送的仪器设备和软件都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受赠仪器设备和软件产权:上述范围赠仪器设备和软件的产权属于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并办理入账手续。未经捐赠人授权、学院审核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变更赠仪器设备和软件的产权归属。

第三条  受赠仪器设备和软件管理:

1. 对于拟接受的捐赠,须由接受捐赠的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填写《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接受捐赠审批表》,通过分管领导报学院办公会议批准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方可接受捐赠,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2. 国内外捐赠的进口仪器设备的有关手续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办理。

1)受赠单位将经学院签批同意接受的《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接受捐赠审批表》及赠送物品清单送交学院资产管理处备案,并经逐一核对后入账统一管理

2)赠送仪器设备和软件中有国家限制进口的,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并根据仪器设备和软件类型办理相应手续。

3赠送仪器设备和软件属进口货品的必须按海关规定,申请办理赠送仪器设备和软件的免税手续。

4受赠的仪器设备和软件到校后,必须纳入学院资产账户统一管理。

5)在办理接受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学院支付。

3. 受赠仪器设备和软件验收入库统一按照《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采购的验收管理办法》执行,所不同的是在经费来源一栏里应填写字样。在验收中,如发现损坏短缺情况,属运输中产生的问题,资产管理处和受赠单位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向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索赔或补齐手续。

4.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到货前,应落实好配套措施,如人员、房屋、水电供应及正常运行的有关必要条件。

  察室赠行为进行监督

  赠活动中有逃汇骗汇,偷税逃税,走私贩私以及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免税进口的赠设备境内销售、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等行为之一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

1. 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颁发之日起执行

2. 本办法解释权归资产管理处。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519印发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受赠仪器设备和软件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