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在校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条件及数额
(一)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行政处分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5.经济困难,所能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6.学习认真、品德优良;
7.已接受学校有关信用教育,并承诺向贷款人提供毕业以后的工作岗位、经济收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变动情况,以及担保变化情况;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8.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数额
按现行政策规定,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数额。
二、贷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个人贷款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申请理由以及贷款总额度等(500字左右,语句通顺、条理清晰,统一使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体打印稿)。
(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三)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全部信息页,若户口薄为6页,则实际应将第7页空白页也复印出来,最后出现空白页以便证明全部信息页已包括在内),若户口已迁至学校的学生,则需户口薄(全部信息页)加学生集体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四)入学通知书(新生)、学生证(老生)。
(五)《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盖好章的,需原件,请复印留存备用)。
(六)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两份,并在两份复印件上手写姓名和身份证号),需要贷款的学生需到中国银行,办理一张借记卡并开通理财版网银,作为以后还款用,开通网银是为方便查看贷款发放及还款记录(办卡时跟柜台人员说明是电子信息学院办理助学贷款用)。
三、贷款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将以上贷款所需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并登录http://xszz.firstjob.shec.edu.cn/,点击页面右下角“学生在线申请”,通过系统平台提出申请(必须进行网申,否则不予批准贷款)。
(二)由辅导员审核通过后(系统平台和纸质同时进行),将申请贷款学生的上述资料报各二级学院,由各学院汇总并审核上报,将申请贷款学生电子版名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详见附件:《2021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及资料于2021年10月29日前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完成系统平台的上报工作。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申请贷款学生名单及资料进行审核后,召集、指导借款人统一办理、签署借款申请表、借款合同等手续,并对申请表内容及借款人提供材料进行审查,最后报银行审批。
四、贷款审查、还款及其他注意事项
详见学生手册
联系人:邬晓斌 联系电话:021-57131725
附件: 《2021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2021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