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退役复学及退役后自主考入学生申请学费减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113


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关于印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服兵役国家 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电信职院〔2020〕70 号)的规定,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现就2021年退役复学及退役后自主考入学生的学费减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1. 申请对象

20219月退役复学及退役后自主考入的在校生请各学院组织学生申请,2021年之前退役复学学生以往没有申请的需要补申请。

  1. 申请额度

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其中不包括住宿费及其他学杂费用),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1. 申请流程

1.符合要求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http://www.gfbzb.gov.cn/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与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至辅导员,辅导员进行初审,各二级学院审查后汇总,于1020日12:00前材料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退役复学的学生,仅缴纳除应减免部分以外的学费住宿费和学杂费需要自行缴纳。

  1. 注意事项

1.《申请表Ⅱ》只能通过系统报名后自动生成打印,不能空白表格上打印。(申请表样本见附件3,仅供参考

2.《申请表中的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章需要学生自行盖好盖好章后提交。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影响广,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递送及审查把关,确保材料递送及时准确,材料各项内容符合要求,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

联系人毛箴琪   联系电话:13764559378

 

附件:

1.关于印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

1.关于印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9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