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关于做好2021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关于宝钢奖学金的评选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过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拟推荐经济与管理学院191人资1班刘旗同学(学号:2019157123)申报2021年宝钢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9月10日至9月14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处反映。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地址:中德C楼201学生处
联系电话:57131725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