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2 号)、《上海市教委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3号)、《关于印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沪电信职院【2020】26 号),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评定穆海麦提力·米吉提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
现将拟评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3月31日至4月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监察处反映。
联系人:田老师
地址:中德B楼202 监察处
电话:57132760(直线)、57131333-1640(分机)
邮箱:dzxxxyjj@163.com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1日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拟获得学生名单补充公示.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