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07浏览次数:12

各二级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支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学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优秀技术带头人  

  

支持目标:围绕本市科技发展重点方向,鼓励优秀科技人员围绕企业科技需求开展研究,以人才计划为纽带开展产学研合作。

  

执行期限:202171日至20246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类型应为在沪企业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1971-01-01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类型为在沪高校。2.参与企业项目研发、并与该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依托相应企业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       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学校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以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学校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5.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2)已入选市领军人才等市级人才计划或行业性领军类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6.       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实行学校遴选,择优申报。  

 

7.       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具体操作见附件1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4149:00(周三)。学校申报截止时间是2021422日(周四)。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18019117440

联系地址:C107b

联系邮箱:20190025@stiei.edu.cn

 

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2021412日(周一)之前联系科研处备案,以便开展后续工作。

 

附件:

附件1.上海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项目负责人).pdf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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