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21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沪电信职教2019161)的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学校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学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有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且仍有后续研究需求(见附件3)。

(二)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的方向,鼓励探索创新。不支持低水平重复性科研项目。

(三)每一位申请人限报一项科研发展基金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科研处。

(二)申请书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汇总表1份。

(三)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四)申请人须在科研管理系统同步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的《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以便备案和开展线上评审。网址:http://172.16.138.42:8080/business/login.jsp,初次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本人工号,请尽快修改密码。

(五)各部门对项目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集中报送学校科研处。学校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六)申报截止日期是202149日(周五)。

三、其他要求

(一)本年度立项项目一般要求在18个月内完成,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

(二)项目立项文件作为立项凭证,将发布于校园网公告栏中,请部门和个人妥善保存。

(三)超过执行期的剩余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按规定收回,不得再次结转为科研发展基金。

(四)其他规定详见《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沪电信职教2019161)。

四、联系方式

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   18019117440

联系地址:C107b

联系邮箱:20190025@stiei.edu.cn

 

附件:

附件1.学校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学校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科研项目经费结转清单(2).xlsx

 

 

 

科研处

202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