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12浏览次数:33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办法(修订稿)》(沪电信职院〔202117号)规定,按照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开展学校2021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学校科研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专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应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凡承担校级项目未结题的人员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均不得申报校级项目。

 

2.申报人可在《2021年度校级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规定的研究领域与方向中,结合实际工作,自行拟定题目,也可结合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十四五”规划建设和“双一流”建设需要,切合学校各项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定选题。项目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实践问题;开发项目要注重应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

 

3.本年度立项项目一般要求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项目还应包括技术成果)。

 

4.项目申报以团队为单位,鼓励跨专业和跨部门的协同攻关,鼓励师生共同参与课题研究。同一部门的选题不应重复,同一申请人的选题不应与其过往研究重复。

 

5.项目立项文件作为立项凭证,将发布于校园网公告栏中,请部门和个人妥善保存。

 

6.申报名额:原则上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限报12项、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德工程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中专部限报6项;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公共基础学院限报4项;各处室限报2项。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学校《科研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选题的意识形态、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各部门对项目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科研秘书或科研联络员集中报送学校科研处。学校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送交的项目申请书。

 

7.申报材料包括:《2021年度校级课题指南》(见附件1)、《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8.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被取消3年校级及以上项目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者将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9.纸质版材料包括:经二级单位审查合格并加盖公章的《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二级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1份。

 

10.申请人须在科研管理系统同步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的《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以便备案和开展线上评审。网址:http://172.16.138.42:8080/business/login.jsp,初次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本人工号,请尽快修改密码。

 

11.电子版材料包括:各二级单位将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的《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文件命名为“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二级单位名称”。邮件主题填写“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二级单位名称”。

 

1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49日(周五)。

 

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   18019117440

 

联系地址:C107b

 

联系邮箱:20190025@stiei.edu.cn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校级课题指南.docx

 

附件2..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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