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2-22浏览次数:12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学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面上项目

  

  支持目标: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执行期限:202141日至20243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2019年度和2020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1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专题二、原创探索项目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风险性强、原创性强的基础研究工作。申报单位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特点、意义,以及对该项目的支持情况等。

  

  执行期限:202141日至20243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在198111日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学校将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学校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面上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学校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原创探索项目:择优推荐1项,并将推荐意见(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学校对该团队的支持情况等)学校审核通过后作为附件上传。每位项目申报人申报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合计限1项。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项目共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21日(周一)9:00,截止时间为2021210日(周三)

   

  四、评审方式

  

  面上项目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原创探索项目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  18019117440

联系地址:C107b

联系邮箱:20190025@stiei.edu.cn

 

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202121日(周一)之前联系科研处备案,以便开展后续工作。

 

附件:

附件1.上海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项目负责人)-XD&YF.pdf                               

 

 

 

 

科研处

20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