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2-22浏览次数:22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现将学校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启明星(A类)

 

  执行期限:202171日至2024630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61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

 

  专题二、启明星(C类)

 

  执行期限:202171日至2024630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611日及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学校将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学校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5.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学校遴选,择优申报A类:学校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C类:由区科委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

 

6.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以及本市各类人才计划,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人员。


7.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具体操作见附件2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279:00。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申报事项

 

1.         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AC)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学校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填报

 

2.学校申报截止日期是2021222日(周一)

 

  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  18019117440

联系地址:C107b

联系邮箱:20190025@stiei.edu.cn

 

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2021210日(周三)之前联系科研处备案,以便开展后续工作。

 

附件:

附件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A、C类)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上海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项目负责人).pdf                                 

 

 

 

 

科研处

202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