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 “阳光计划”项目的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22浏览次数:7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阳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学校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光计划”概况

“阳光计划”分为党建工作类、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思想政治理论课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五大类。每人一次性资助项目经费人民币3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8个月。

二、申报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党建工作类

1.学校在编在岗从事党建工作的干部;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党建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党建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本单位重点培养对象。

(二)党风廉政(含政风行风)建设类

1.学校在编在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在编在岗从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干部,参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研究机构、从事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的干部、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在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类  

1.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部门在编在岗的干部、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宣传思想文化研究能力及发展潜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类

1.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三年;

3.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类

1.学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包括专职辅导员、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

2.具备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四年;

3.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实绩等方面成果较为突出,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已作为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三、申报事项

1.申报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11日。如40周岁以下指19801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书纸质版(见附件1)一式4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科研处。

3.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科研处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二级单位-申请人姓名-项目类别-2020年度阳光计划申报书。

4.项目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21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2020年度阳光计划项目汇总表。

5.做好答辩准备,答辩PPT不超过8分钟。具体再另行通知。

6.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1113日(周五)。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

联系地址:C107b

联系邮箱:20190025@stiei.edu.cn

 

 

附件1 “阳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阳光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