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学校2020年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并推荐,由市教委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二、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分类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提名号发放
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学校发放。提名人通过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
(二)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人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1)(下载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2005/t20200525_458753.html)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2.提名人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陆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通用项目。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1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提名书模板(2020年6月1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二)公示
1.提名项目(人选)须在学校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提名手册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网页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提名项目的提名人于2020年6月11日前将公示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由科研处统一集中公示。邮件主题命名为: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公示材料-二级单位-姓名。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
三、材料报送
学校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请提名人于2020年6月10日16:00前完成系统提交,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材料-二级单位-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由学校按照保密要求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提名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见附件3,选填)。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2.专用项目由学校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学校推荐函科研处统一报送至市教委科技处。推荐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见附件4)。其中,涉及到涉密信息的内容必须进行脱密处理。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18019117440
联系地址:C107b
联系邮箱:20190025@stiei.edu.cn
有提名意向的老师,请先联系科研处备案,以便开展后续工作。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提名工作手册.doc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
附件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
科研处
2020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