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启明星(A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
执行期限:2020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
专题二、启明星(C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
2.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
3.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4.申报企业应在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执行期限:2020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 ,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学校和项目承担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学校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6.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0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学校遴选,择优申报。A类: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C类:由区科委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
三、课题申请
1.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A、C类)项目申请书》纸质版(见附件1)一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科研处。
2.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再通过“上海科技网站”(svc.stcsm.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
3.学校对网上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提交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
联系地址:C107b
附件:
附件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A、C类)项目申请书(V1.0版).doc
科研处
2019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