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12

各二级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启明星(A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51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

执行期限:202051日到20234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专题二、启明星(C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

2.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

3.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4.申报企业应在201711日前注册成立。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51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执行期限:202051日到20234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 ,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学校和项目承担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学校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6.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0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学校遴选,择优申报。A类: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C类:由区科委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

三、课题申请

1.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AC)项目申请书》纸质版(见附件1)一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科研处。

2.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再通过“上海科技网站”(svc.stcsm.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

3.学校对网上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提交的截止时间是201912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57134786

联系地址:C107b

联系邮箱:20190025@stiei.edu.cn

 

 

附件:

附件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明星计划(A、C类)项目申请书(V1.0版).doc

 

 

科研处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