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我校2019年新生报到、注册入学工作已经结束,朱典典等326名新生(名单见附表)未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现予公示。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31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09浏览次数:16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我校2019年新生报到、注册入学工作已经结束,朱典典等326名新生(名单见附表)未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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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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