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精准资助工作,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全覆盖,根据《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评审办法》文件精神,在全校开展2019-2020学年校内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标准
详见附件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评审办法》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见附件2)交至辅导员处。
(二)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审核,拟推荐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于11月5日16:00前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如下:
1.《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表》(2019版,仅纸质版)。
2.《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佐证材料不提交,仅纸质版)。
3.《2019-2020学年校内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学校评审
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推荐材料复核后,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确定校内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四)学校公示
校内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予以公布。
(五)资金发放
学校按月(分十个月)将助学金发至获助学生银行卡内。
四、工作要求
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获助学生为当学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旦发现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撤销其获得助学金资格,收回已发放资金并追求相应责任。
联系人:储照君 联系电话:57131725
附件见压缩包。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