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资助育人功能,提升资助育人效果,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进取、积极实践、热心公益,全面提高综合素养,实现终身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积分制度。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19-2020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实施规则
请参照《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积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规定。
三、实施流程
1.10月22日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积分手册》(附件2,以下简称《积分手册》)中的基本信息,电子版提交给辅导员备案。
2.从11月起,每月5日前(2月、8月于下一学期填报),学生根据上一个月表现,如实填写《积分手册》中的学习培训参与情况、荣誉奖项获得情况等内容并本人签字,与相关佐证材料一起提交辅导员审核。
3.辅导员审核通过后,将《积分手册》(电子版)与《积分手册》中的附表《学生成长积分月报表》(纸质版签字)提交学院学生事务管理方向辅导员复审(暂定,后续随辅导员专业化发展方向调整另行调整)。
4.学院学生事务管理方向辅导员复审无误后,在每月10日前将《积分手册》(电子版)、《学生成长积分月报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积分管理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报送学生勤工助学实践中心。
5.学生勤工助学实践中心复核无误后,将学生当月所获积分进行登记和反馈,经登记的积分即可兑换爱心券和参加爱心活动。
四、注意事项
1.2019-2020学年成长积分的计算时间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
2.各二级学院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积分进行管理过程中,应加强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更多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爱心公益活动,同时加强管理和宣传,主动提升资助育人的效果。
3.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的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
联系人:毛箴琪 联系电话:57131725
附件:
1.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积分手册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积分管理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4日



